自塔利班攻陷阿富汗首都喀布爾(Kabul)以來 ,當地出現不少亂象。塔利班一再聲稱會尊重女性權益,但各界仍然非常擔憂。塔利班對女性有諸多禁令,其中阿富汗婦女革命協會(RAWA)公開整理的「29條禁令」,讓全世界都看到了其中的不公。
塔利班掌權後,外媒曾報導多起女性受害事件。一位女性因為沒有穿全身罩袍而被塔利班擊斃;前國家女足隊隊長告訴隊友,不要在社群網站po踢球的照片,以免暴露身分、成為塔利班的目標;喀布爾的美髮沙龍店都用噴漆把女性照片塗掉;一位K-Pop女粉絲擔心自己私藏韓國男團BTS的寫真專輯而被塔利班清算,忍痛燒掉珍藏已久的應援物。
塔利班針對阿富汗女性的29條禁令,其中多條將女性視為男性的附屬:
1.禁止女性從事家庭以外的工作,包含老師、工程師及大部分的專業人士。喀布爾的一些醫院允許少數的女醫師及護士工作。
2.完全禁止婦女在外進行任何類型的活動,除非有馬赫拉姆(Mahram)(近親男性親屬,如父親、兄弟或丈夫)的陪同。
3.禁止女性與男性商人進行交易。
4.禁止女性接受男性醫生的治療。
5.禁止婦女在學校、大學或任何其他教育機構學習(塔利班已將女子學校變成宗教神學院)。
6.女性必須穿著從頭到腳覆蓋的長罩袍(burqa)。
7.鞭打、毆打和辱罵不按照塔利班規則著裝的婦女或沒有由其Mahram陪同的婦女。
8.在公共場合鞭打那些沒有把腳踝隱藏起來的女性。
9.若女性被指控在婚外發生性關係將進行公開石刑。
10.禁止使用化妝品(有許多塗指甲的女性的手指被截肢)。
11.禁止女性與不是Mahram的男性交談或握手。
12. 禁止女性大笑(陌生人不應聽到女性的聲音)。
13.禁止女性穿高跟鞋,走路時會發出聲音(男人聽不見女人的腳步聲)。
14.禁止女性在沒有Mahram的情況下乘坐計程車。
15.禁止婦女參加廣播、電視或任何形式的公開會議。
16.禁止女性從事體育運動或進入任何體育中心或俱樂部。
17.禁止婦女騎自行車或摩托車,即使是她們的 Mahram載她們也不行。
18.禁止女性穿顏色鮮豔的衣服。塔利班認為這些顏色是「性感的顏色」。
19.禁止婦女參與開齋節等節日或任何具有娛樂目的的聚會。
20. 禁止婦女在河流或公共場所洗衣服。
21.修改包括「女人」一詞的街道和廣場的整個命名法。例如,「女人的花園」現在被稱為「春天的花園」。
22.禁止婦女探出其公寓或房屋的陽台。
23.所有窗戶都強制不透明,以便從屋外看不到婦女。
24.禁止男裁縫測量女裝尺寸或縫製女裝。
25.禁止婦女使用公共澡堂。
26.禁止女性和男性乘坐同一輛公車。公車分為「僅限男性」或「僅限女性」。
27.禁止喇叭(寬)褲,即使有穿罩袍也禁止。
28.禁止拍攝或攝影女性。
29.禁止在報紙和書籍上印刷女性照片,或懸掛在房屋和商店的牆壁上。
塔利班奪取喀布爾的控制權後,其官方發言人穆賈希德(Zabiullah Mujahid)曾在記者會上說:「我們的姊妹享有和男人同樣的權利,她們將與我們合作,和我們併肩努力。」但看看這29條禁令,女性的權利在哪裡呢?
來源:網路資料